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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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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国家发改委/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目的是扩大和开发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领域,加快其产业化进程;改善中国的能源结构、减轻目前已经十分严峻的环境压力;开辟中国边远偏僻地区脱贫致富途径,解决电网不能覆盖地区农牧民的用电问题,从而促进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通过支持我国建设具有商业化前景的联网大型风力发电场和促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市场开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进一步开发潜在市场,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

        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风能和太阳能技术的可持续市场,以环境可以承受的方式增加电力供应,为偏远地区的家庭和学校、医疗单位提供电力。

项目分布图

项目内容

        项目包括风电场建设项目(A部分)、风电场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部分)、光伏项目(C部分)和技术进步项目(D部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  建设20MW并网风电场;

        •  提高中国风电场机构能力的建设;

        •  促进中国光伏发电技术的市场化发展。为入选项目公司销售的符合项目条件的光伏系统提供补贴,以提高市场开发能力,扩大销售量。同时支持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检验认证中心的能力建设;

        •  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通过竞争性赠款、快速反应基金赠款方式,向光伏设备生产商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对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能力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一、风力发电部分(A和B部分)

        由国家电力公司和上海市电力公司组成风电公司,在上海市崇明岛和南汇分别建设装机容量14MW和8MW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MW。风力发电部分赠款为150万美元。

二、太阳能光伏发电部分(C和D部分)

        1、 光伏部分(PV)

        全称为光伏户用系统推广及市场开发部分,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支持相关企业,推动光伏市场的发展:

        •  销售补贴(SG):主要用来支持在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四川、云南、陕西和宁夏九省(自治区)销售10峰瓦以上(含10峰瓦)太阳能户用光伏系统。总容量为10MW,约35万套。根据销售补贴程序,对入选公司销售的太阳能户用系统, 给予每瓦1.5美元的补贴, 对采用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1215、IEC61646或国家标准GB9535-1998的组件生产的光伏系统的销售,给予每瓦2美元的补贴,以推动太阳能光伏公司按市场化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本补贴的总金额为1500万美元。

        •   市场开发支持基金(MDSF):通过一系列活动,帮助入选光伏公司克服障碍、开拓市场。总金额100万美元。

        •   机构能力建设:通过支持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检测认证机构的能力建设,支持建立太阳能光伏部件和系统的国家标准,提高光伏系统部件质量。

        2、 技术进步(TI)

        为了提高光伏企业的竞争力,技术进步项目将向有关企业和研究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进行技术开发。项目将根据企业和研究单位的项目建议书,依照成本分摊的原则提供赠款支持。技术进步项目将为那些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和研究单位提供支持。支持方式有两种:

        (1) 投资。通过两种方式,向光伏设备的生产商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本部分的补贴总额为310万美元。

        •   竞争性赠款(CG): 资金总额为220万美元。赠款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赠款旨在鼓励和帮助光伏发电的相关企业和研究单位在所规定的技术进步领域进行技术开发。得到赠款的项目申请单位将至少承担50%的费用。

        •  快速反应基金(QR): 资金总额为50万美元。适应于小而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快速反应基金是要支持如紧急咨询、服务、参加一些紧急会议,或支持时间要求很紧的研究项目。得到赠款的项目申请单位将至少承担50%的费用。

        (2) 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对以下活动提供支持 (a)项目管理,包括监督和评估,起草年度计划;(b)支持生产公司在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法律方面等领域提高人员能力的机构能力建设,以及进行为更好地实施项目所需的研究工作。

项目类型和规模

        类型:赠款。

        规模:项目资金总投入近11.5亿人民币。

        其中:

        •  中国政府和国内其它部门投入8.4亿元人民币。

        •  世界银行贷款:1300万美元(主要用于风力发电部分)。

        •  GEF赠款:2700万美元,其中光伏和技术进步部分约2550万美元、风力发电部分150万美元。技术进步的总预算为390万美元,其中310万美元用于分摊项目费用,以提高太阳能光伏系统和部件的质量,降低成本。预算中多数为竞争性赠款(240万美元)。

经费来源和使用

        经费来源于全球环境基金(GEF)。世界银行作为GEF赠款的管理者和项目赠款的签约方,由其东亚及太平洋地区能源与矿业发展局的官员和专家负责项目的支持和监督工作。

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分配

 

 

 

主要执行机构

        项目初期由国家经贸委成立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光伏及技术进步部分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由中外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技术支持。2003年8月,由于机构改革,此项目办公室移交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管理实施。上海电力公司负责风电部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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