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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线路的安装、运行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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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低压线路的安装

1.1 低压线路的档距

应根据导线最低点对地面最小垂直间隔、导线弧垂、导线答应应力、杆塔高度及地形特点等来确定。其档距一般采用下列数值:

城市:40m~50m

效区:40m~60m

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档距的选择应满足低压线路的技术要求。

1.2 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

应根据负载密度来确定,为了保证电压质量,减少线路损耗,供电半径不宜过大。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一般为

市区:150m~300m

郊区:不宜大于500m

1.3 低压线路的导线排列

一般多为水平方式,当低压线路为带有零线的三相四线线路时,零线要靠近电杆。假如线路的四周有建筑物,如沿街道架设的低压线路,则零线应尽量设在建筑物一侧。通常零线不应高于相线,并且同一地区的零线,其位置应该同一,以便于运行维护和检验。

低压线路的导线其相序排列一般规定如下:

1.3.1 市区沿街道架设的低压线路,导线在横担上排列是由建筑物侧向外依次为U、N、V、W相。

1.3.2 郊区沿人行道架设的低压线路,导线在横担上排列是由人行道中心方向依次为U、N、V、W相。

1.3.3 在野外架设的低压线路,导线在横担上排列是面向负载侧由左到右为U、N、V、W相。

1.3.4 单相两线架设的低压线路,导线在横担上排列是零线靠近建筑物侧。

1.4 同杆架设的低压线路

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间隔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之间的最小垂直间隔(m)



1.5 低压线路导线之间的间隔

该间隔与档距有关,一般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同时,靠近电杆两导线间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0.5m。

表2 低压线路导线最小线间间隔 (m)



1.6 低压线路导线截面积的选择

1.6.1 导线截面积的选择要满足经济电流和保证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还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即答应导线最小截面积)。

1.6.2低压线路零线导线截面积的选择,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单相或三相线路的零线截面积必须与相线截面相同。

2)三相四线制线路的零线截面积一般与相线截面积相同,也答应使用较小截面积,但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2。

3)多回线路公用同一条零线时,零线所用材料、截面积与负载最大的一回线路相线截面积相同。

1.7接户线

从排挤低压线路的电杆到用电单位建筑物外墙第一支持点之间的一段线路,称为接户线。

1.7.1接户线装设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有利于电网的安全运行;

(2)对用户能保证安全供电;

(3)便于今后的运行维护和检验;

(4)节约材料、资金,做到经济公道。

对永久性的单相设备的计算负载,其电流在25A及以下时,采用单相两线进户;若计算负载电流超过25A时,应用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进户,并尽可能将负载均匀分配在各相上。仅有三相设备的用户,则以三相三线制供电;若同时还装有单相设备的,应以三相四线制供电。

临时装置的计算负载电流在50A以下时,可采用单相两线进户;超过50A时,应采用三相四线进户,并尽可能将负载均匀分配在各相上。

1.7.2 选择进户点应留意以下几点

(1)进户点应尽量靠近供电线路和用电负荷中心,与邻近房屋的进户点尽可能求得整洁。

(2)同一个单位的一个建筑物内部相连通的房屋、多层住宅的每一个单元、同一围墙内、同一用户的所有相邻独立的建筑物,只应有一个进户点。

(3)进户点的房屋应牢固、不得漏水。

(4)进户点的位置应明显易见,便于施工安装和今后的运行维修。

1.7.3 接户线的规范要求

(1)接户线应采用尽缘良好的铜芯 铝芯导线,不得使用软导线或裸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

(2)接户线导线截面应根据答应载流量选择,但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表3 低压接户线的最小答应截面



(3)接户线导线线间间隔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

表4 低压接户线的线间间隔



(4)接户线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25m。超过25m时,应加设接户杆,必要时可加装拉线,不得利用树木支持接户线。沿墙敷设的接户线,档距不应大于6m;对住宅大楼沿墙敷设时,间隔可酌情加大,但应用角铁铁板。

(5)低压接户线在进线处的高度不应小于2.5m,跨越人行道和重要街道时,最低高度为3m,一般不应小于3.5m。跨越通车街道时,高度不应小于6m,在不适宜采有明线的场所,可考虑用电缆。

(6)低压接户线与上方窗户或阳台的垂直间隔不应小于0.8m;与下方窗户的垂直间隔不应小于0.3m;与下方阳台的垂直间隔不应小于2.5m;与窗户或阳台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0.75m;与墙壁、构架的间隔不应小于0.05m。

(7)低压接户线与排挤线弧垂最低处之间的间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0.1m,与铁板、电杆、拉线等接地部分的净空间隔不得小于0.05m。

(8)低压接户线不应从1kV~10kV引下线间穿过。接户线不应跨越铁路,并应尽量避免跨越房屋,如必须跨越时,与房屋的垂直间隔不应小于2.5m。跨越易燃屋面,如草房的接户线,禁止在易燃屋面上空装设羊角熔断器。

(9)低压接户线和广播线(或电话线)的交叉间隔应不小于下列数值:接户线在上面时,应不小于0.6m;接户线在下面时,应不小于0.3m。

(10)导线水平排列时,零线要靠墙敷设;导线垂直排列时,零线应敷设在最下方。两个电源引进的接户线不宜同杆架设。

(11)不同规格、不同金属的接户线,不应在档距内连接。跨越通车道路的接户线不宜有接头,尽缘导线的接头必须用尽缘布包扎。

(12)接户线如遇有铜铝连接时,应有可靠的过渡措施,接头处应不承受拉力。

(13)在雷电活动较多的地区,应把接户线尽缘子的铁脚接地,当尽缘子被雷电击穿时,可把雷电流引进地中,防止雷电过电压沿接户线侵进屋内,以致造成人身与设备事故。

2 低压线路的运行及维护

为了确保低压线路的安全运行,应经常对低压线路进行巡视、检查。

2.1 电杆的位置是否合适,有无被车撞的可能,保护桩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楚。

2.2 横担有无锈蚀、歪斜、扭曲变形。

2.3 导线线间间隔和对地、对建筑物等交叉跨越间隔是否符合规定。

2.4 导线尽缘层是否老化、损坏。

2.5 导线接头连接是否良好,有否电化学腐蚀现象。

2.6 尽缘子有无歪斜、破损,绑线有无松脱现象。

2.7进户线支持物是否牢固,有无腐朽、锈蚀、损坏等现象。

2.8 导线的驰度是否合适,有无混线、碰线、烧伤等现象。

对于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应及时地安排处理和维修,以确保低压线路能始终在正常的状况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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